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截至2023年,历年发放金额如下:
据淄博晚报报道(记者董振霞 通讯员 朱雪峰 司瑞华)张店再次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标准。昨天记者从张店区民政局获悉,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烈士子女、退伍老兵等人员的年定期补助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60周岁烈士子女的年补助金提高最多,每人每年达840元。
答复:您好,国家是有统一标准的,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每人每年补助10080元,按月领取840元。
“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这一条的要点,在于“符合条件”四个字。回溯当年民政部门在认定参战人员时,首要的条件,大致就是城镇曾经参战且无工作单位的失业人员,经当事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申领定期生活补助。
这些年,对参战老兵的待遇方面已经做了好多事,不少老兵非常感谢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帮助。有老兵问:如果自己自费缴纳社保金,是否可以领取参战补贴?近期看到网上也有其他战友提到过此问题。实际上,提出这类问题的战友情况还算不错,对于参战老兵的身份已获认定,还能不能领取参战补贴呢?
【声明:黄秋生口述,伊河生活整理,个别细节有虚构。文章不收费,5秒广告后可以正常阅读】我认识一个姓黄的环卫老人,他现在每月领210元养老补贴,840元“两参“补贴,另外还干一份保洁领1950元工资,他说自己很知足,但心里一直有难以割舍的遗憾。
各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烈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