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印发《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明确:1、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和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以及是否排序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确定两个供应商中标并签合同轮流供货吗?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024年3月27日,继2021至2023年陆续发布30部业务操作指引后,上海律协全新发布了14部业务操作指引。本次操作指引涵盖了并购重组、国际贸易、国资国企、环境资源与能源、劳动与社会保障、现代物流、医药健康、知识产权、仲裁、调解10大板块,是上海律师行业专业化发展的又一成果。
当前,招投标市场,全国各省市正热衷于推进“评定分离”的方法,认为这是在招投标领域实践“放管服”的一项改革,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这项政策存在先天性的不足,不应急于推进,急于推进可能就像部件不全,悬崖行车,是很大的风险源。
刚刚,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自3月1日起执行。各县级市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进行审批核准。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和《试点“评定分离”定标操作导则》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0月8日起,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简易评估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机器管招投标”系统中设定评标程序,全流程由“机器”自动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