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当事人,需要直接向作出限制消费令的执行法官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
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原有限高规定,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将限制高消费扩展为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扩充了限制消费的领域,因此又可称限制消费制度。
法定代表人从限制高消费的困境中脱身,可参照以下两个步骤:(1)首先争取涤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2)其次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限制高消费。【具体陆落地操作,另行获取】01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要点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范畴,公司以内部决议(决定)的方式选定或变更法定代表人。
在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企业运营会面临各式各样的挑战,其中,被限制高消费(以下简称 “限高”)是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不仅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转带来诸多阻碍,还会对企业相关人员的权益造成影响。因此,深入了解企业被限高的相关事宜,对企业的发展和相关人员的权益维护而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