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廒下新村周边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实施征收调查,现将房屋征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凰街道陈庄社区三组、四组、五组、六组、陈庄社区集体、野徐镇野徐社区十三组、野徐社区集体、野徐镇褚雅社区十一组、十二组、十三组、褚雅社区集体、白马镇前进村九组、十组、前进社区集体、白马镇金马居委会东马组、河南组、马庄组、西马组、金马居委会集体。
刚刚公布泰州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一批地块规划调整01海陵区1、《泰州市北部街区(TZ-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7局部地块:青年路与森园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规划范围:东至青年路、南至森园路、西至北仓路、北至王家河。
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升仙桥南小街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对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兴拟征告〔2024〕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