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代课教师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已过去好多年了,也呼吁好多年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我之前发布过一篇文章《已有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问题的最好措施,为啥非用教龄补助?》,我在文章中详细提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就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而专门下发的通知和意见,各省市区只要依据这些通知和意见精神将相关问题落实到位即可妥善解决。
民代教师的历史,并不遥远,事实真相历历在目,只要我们撇开个人偏见,就应该肯定一下两点不争的事实:1,转正的和未转正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学前班幼儿教师在同时期,同岗位,完成了同样的工作,做出了同样的奉献和贡献。
广东省解决原民代教师问题虽然已经过去了五年多,但是对于没有解决的地区来说,仍然可以借鉴学习参考!2018年12月21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粤教师〔2018〕13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期以来,广大原民代教师要求公平对待的呼吁诉求之声不断,回顾原民代教师们一路走来的历程和遭遇,对照中央政府的历次文件政策精神,不难看出原民代教师遗留问题的症结所在:首先,广大原民代教师作为我国特殊历史时期教师队伍的一个特殊群体,其特殊作用和历史贡献是得到党中央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所积极肯定和认可并已写进史册的,出于对于这个群体的关爱和尊重,党中央的历次文件精神对于原民代教师的善后处理工作都有明确的要求,“做好辞退补偿和妥善处理老年生活”是历次文件精神的一贯主张。
在我国教育发展的历程中,民办、代课以及幼儿教师(以下简称民代幼教师)群体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扎根基层,在艰苦的条件下为教育事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与汗水。然而,如今他们却面临着诸多难题,亟待解决。2025 年,是一个关键节点,解决民代幼教师的困境刻不容缓。
原民代教师被清退并非报应有朋友给发来提问说:“被淘汰清退是不是报应啊?”①我旗帜鲜明地告诉说:不是报应。是不折不扣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大义大爱。报应一词,原是佛教语,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现在专指做了不好的事情遭受不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