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山西省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
#太原头条#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全面免除其住院押金。
来源:【三秦都市报】近日,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省将从合理确定低收入人口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等开展工作,实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武霈当前正值菏泽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不少市民咨询居民医保待遇。11月29日,市医保局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并解读了有关政策。根据国家、省要求,我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近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民政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惠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住院医疗救助和二次医疗救助,困难人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可依次享受救助,困难人员住院、门诊发生的政策内费用,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二次补偿报销后按100%予以救助,充
摘要:《清城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日前印发。记者从清城区民政局获悉,5月1日起,辖区内户籍的特困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农村五保对象等),普通门诊医疗费每人每年定额补助600元,住院治疗基本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实行全额救助。
巴州区出台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门诊费用按不超过400元、住院费用按不超过8000元予以医疗救助日前,巴州区民政局印发《巴州区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自2024年8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