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及时收集或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一、举证责任概念举证责任也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首先直观的表现为提供证据的责任,为避免对自己不利的裁判,各方当事人都负有义务向法院提交证据,对其主张加以证明。
【规则描述】《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起诉阶段,原告举证证明的主要内容是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的条件,举证证明的目的是通过适当举证,证明原告所主张请求权的基础事实、具有诉的利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当事人明确且具备相应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所提诉讼属于受案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以此达到诉讼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从而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