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两份不同责任认定书,双方各执一词,法院该如何认定当事人责任?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年10月4日19时20分许,16岁的小宋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路段与行人周某发生刮碰,致周某受伤,电动车受损。
交通出行几乎是每一个人的生活组成部分,没有哪个人能离开交通而长大。在这熙熙攘攘,人流交织的交通,有一定的规则,违反了这些规则就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由相关的处理规定,于乏专门收藏了一份机动车与人和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
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并无法定责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肯定是报警,这个时候是需要交警来处理进行定责的,但认定是哪一方的问题以后需要签责任认定书,后期就可以谈赔偿情况,如果一直不签责任认定书,很难去确定到底是哪一方有过错。
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一种意外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看是否造成人员伤亡,然后再确定这场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归谁。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一起跟小编来看看吧!各种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图解1、追尾前车,后车负事故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