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微信公共号:shipinanquanwang现阶段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飞速,不少电商平台为了吸引商家入驻,开发了极速开店等功能,大大降低了商家开店的时间、金钱成本。不过本质上商家还是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所以需要的手续和规范可是一个都不能少。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淘宝个人卖家需要向淘宝网络平台提供身份证明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和审核资格。
【淘宝、朋友圈卖食品今后或须“办证”】@中国日报 :“避风塘小鲍鱼、麻辣小鲍鱼、椒盐九节虾……速度来下单!”在朋友圈这样的吆喝随处可见。但今后可能不行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规定,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任。
我市第一张“网店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新淮安网 12月18日讯 昨天下午,在清河区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许可窗口,记者碰到前来办理网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先生,他正打算在网络上销售新疆大枣、核桃等干货,“现在什么都弄好了,就差这个证了。”手指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许先生告诉记者。
中国山东网枣庄频道10月14日讯(记者 张凯丽)随着网上食品销售的火热,网店的合法经营身份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重视,无证经营食品将面临关门的囧境。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是农业大镇,但由于交通不便许多特色食品销路就成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