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又一年情人节到来。曾几何时,“爱情概念”保险产品曾在情人节掀起热潮。2017年,原保监会先后两次发文明确“财险公司产品开发不得违反保险原理”,引导财险市场进一步走向合规,曾经红火的恋爱保险哑然落幕,这也推动了恋爱险保险标的转移。
去闺密小文家串门,她兴奋地告诉我,她在网上购买了5份“爱情保险”,我很惊讶,小文对保险公司一向反感,连一年仅需交纳百十来块的意外险都没有买过,她怎么就动了这个心思?何况,这所谓的“爱情保险”,真的能给自己的爱情上保险吗?
在传统的婚嫁当中,父母为了让子女在婚后生活更好,往往在结婚的时候送现金,送房产,甚至送股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一度备受争议的“恋爱保险”再次成为焦点。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来自山东的消费者陈先生,在2017年的时候,购买了一款名为“恋爱保险”的产品。保险单上显示,自合同生效后满三年之日起的十年期间,被保险人与心上人领取结婚证,将赔付婚礼祝贺金人民币9995元。
大家好,我是一米。今天我们不聊彩礼房车,不聊婆媳矛盾,就说说在人均恐婚的时代,年轻人为什么还要结婚?这篇掏心窝子的回答,可能会颠覆你对婚姻的认知。一、婚姻最现实的真相:找个战友搭伙打怪凌晨两点,朋友阿琳急性肠胃炎发作,丈夫背着她连闯三个红灯送医。
四年前,刘先生买了一份“恋爱保险”——花495元投保,三年后与恋人结婚领证就可获得9995元礼金。去年12月,刘先生与女友终成眷属,申请保险理赔却迟迟没有兑现。经过了一波三折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如约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