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卫发〔2022〕3 号 文件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所在单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金。前几天咨询了烟台卫监委,目前的操作方式是:退休后,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的党群服务中心办理。
山东省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是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精神来执行的,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精神,在国家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在办理退休时享受相关的一次性退休补贴政策。
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咨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退休后能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吗?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