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首次披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该批指导性案例共五件案例,人民法院回应了学生霸凌、虐待未成年家庭成员、违法向未成年学生售酒、婚内监护权、隔代探望等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
今天,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被告人江某某(系化名,时年14周岁)系初中二年级学生,被15个同学在学校厕所霸凌,3人被江某某用折叠刀捅伤,其中两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指导性案例225号)是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
□陈奇 (井冈山大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江某某14岁,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因琐事多次被同学挑衅,后被15名同学在厕所霸凌,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非管制刀具自卫,致二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熊猫君。非常感谢你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文章。愿你的每一天都充满阳光和快乐!请帅哥美女们多点赞、评论、转发,在此祝大家“龙年大吉,财源滚滚”!我们先看一个视频事件概述湖南省吉首市第二中学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校园霸凌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五件案例,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应学生霸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政策。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次是正当防卫!面对校园霸凌,反击伤人致重伤,应该是故意伤人,还是防卫过当?不,两者都不是,这次是“正当防卫”!5月30日,央视新闻报道,最高法首次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
青岛女司机打人事件,很多人不仅对处罚结果表示不忿,对于被打男子无法动手反击,也是满腔怒火。我们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难道只有任由对方对自己造成伤害,而自己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最后才能被认定自己有理吗?
话说这14岁的少年小李,本是校园里不起眼的一员,却因一次霸凌事件,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面对15名霸凌者的围攻,他没有选择沉默或逃避,而是用一把不知从哪儿来的小刀,进行了“教科书式”的反击,结果嘛,仨霸凌者挂了彩。这事儿一出,全网沸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