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10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谭晓丹 摄影报道)2021年11月25日,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重新修订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并明确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传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的医疗废弃物,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分别是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和化学性医废废物。
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四、规范麻精药品处方权限及使用操作管理 对于未使用完的注射液和镇痛泵中的剩余药液,由医师、药师或护士在视频监控下双人进行倾泻入下水道等处置,并逐条记录。
近年来我国对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越来越重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开始有序推进,尤其是在2019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2020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召开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时强调要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2020年9月1日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重点提到了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医疗废物处理行业进一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
记者4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2021年版增加了3种。据介绍,《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