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引发纠纷,法院判决——(引题)以股东身份履行职责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王伟 通讯员顾霞 彭严)股东是指基于对公司的出资或其他合法原因,持有一定公司资本份额,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一小伙毕业找工作,谁料被用人单位查出,他在未成年时就成为了一家公司的股东,还享有该公司20%的股权,差点就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小伙一番调查发现,这“股东”身份原来是自己的父亲给“安”上的,现在还没法通过行政手段撤销。
原标题:员工变“股东” “入股合作”能规避劳动关系吗?近期,有公司打着“入股合作”的幌子与员工签订合作协议,但这些劳动者并未享受到股东应享有的权益,工作时间、管理模式、薪酬待遇等与普通员工无异,公司这样做可以规避劳动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