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助推北京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北京法院组织开展了第十届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工作。经过初评、复评、总评三个阶段的评审,共评选出获奖裁判文书10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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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宗指导性案例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行为人持有的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点上方蓝色字关注“央视一套”,加“星标”⇧具体操作方法见文尾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近日印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自2011年酒驾入刑以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因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但同时随着社会发展,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危险驾驶罪案发率仍高居不下。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准确理解《意见》内容,记者采访了“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
为认真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教育警示广大司乘人员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卜某某危险驾驶、妨害作证、杜某某伪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年2月23日作出的粤0606刑初2648号判决书,2024年5月前后“风靡全网”,这是一份危险驾驶案无罪判决,危险驾驶罪只是一种最常见的轻微犯罪,并非什么“惊天大案”,这份无罪判决为什么会广受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介绍,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在司法办案中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轻微犯罪有从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大的,依法从严,严重犯罪有从宽情节的也依法认定,坚持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
2月27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去年12月,“两高两部”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新的规定。此次案例库专门收录了一批适用最新意见审理的醉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