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建筑业企业: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企业开展资质核查的通报》(2023年第7批)(合建建管〔2023〕34号)文件要求,经我局核查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见附件)已经按照资质标准整改合格,允许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可以承揽新的工程。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企业开展资质核查的通报》(2023年第7批)(合建建管〔2023〕34号)文件要求,经我局核查安徽闵昊建设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见附件)已经按照资质标准整改合格,允许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可以承揽新的工程。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起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规范企业重组、分立、合并等资质核定,并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严厉打击“挂证”等行为。
经核查,安徽宏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存在人员数量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情况,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之规定,现给予该企业三个月公告整改期,整改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0日,整改期内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局审查通过的省级委托核准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请4家被核准企业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企业端,进入“电子证照应用”,可下载打印电子证照,并加载应用时间、应用目的等内容。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 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定本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