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在一项由北京市总工会牵头进行、为期一年、覆盖51家各领域企业的调研中,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副院长娄萌捕捉到了一个信息:不少职工并不了解育儿假和护理假,有的企业在执行中也有困惑。
为贯彻落实《计生条例》有关假期的规定,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1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围绕新修改的《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关切的问题,提出十一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即“一个强调、五个明确”,推动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
古女士咨询:孩子三周岁前,父母每年可以休10天育儿假,每年是指按照周岁年还是按照自然年计算?乌鲁木齐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朱乃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
近些年以来,我国的老龄化问题不断加重,新生人口也逐年减少,从而影响社会发展,为此,国家从2021年开始实施三胎政策,但现在很多人育儿压力大,不少农民因为要上班赚钱养娃,去了外地上班,没时间陪娃,所以国家在这方面也实施了相关政策,有些省份延长了产假,2022年很多省份增加了每年5-15天的育儿假,这也让很多人可以放下心来生二胎,三胎。
据@郑州发布 微博消息,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办法》明确,省会要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具体来说: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来源:【大河健康报】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休假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对民众关心的新增产假时间节点如何界定、育儿假中的“每年”如何界定、生育假期如何计算及怎么休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新政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让更多家庭“想生、敢生、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