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是我们经常使用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关乎每一位使用者的生命健康。然而,电梯故障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当意外降临,谁来承担责任?近期,成都市温江法院调解了一起因电梯冲顶致人受伤而引发的纠纷。案情介绍市民李某在其居住的温江某小区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突然冲顶致其受伤。
知多D【首负责任=先行赔付】当电梯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并造成损失时,电梯使用管理者对受害者损失进行先行赔付。【首负责任≠最终责任】使用管理者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后,有权对造成电梯事故或者故障的生产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和检验单位进行追偿。
一说起北新泾街道新泾五村的刘玉明,居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是小区里的加梯“达人”,有关加梯的“疑难杂症”找他准能“药到病除”。其实,刘玉明还是社区的“法律明白人”,由他牵头的加梯工作总是推进得格外顺畅。“小区是我的家、邻居是我的亲人,能伸手帮一把的事情,我怎么会推辞呢?
太多梯闹询问:加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本人曾经引用了“思明区建设局”的回答,但是多数梯闹不认可,他们坚信: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建设者)负责。本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019二次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角度谈谈看法,探讨究竟谁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
编者按:这个“点”有些不一般,建立立法社情直通车、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在这里都能实现,它就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2023 年 12 月 29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九十九条分别规定了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即:发起人未如实缴纳出资,或者非货币出资显著不足额时,其他发起人与该发起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