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健委11月18日答复网友时提到,“延长孕妇产假及男士的陪产假问题”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核心内容相吻合,但是修改《条例》事关大局稳定,涉众面广、影响力大、需求不一,务必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需经评估、论证、研讨、征求意见等程序。
一、国家层面的规定1.生育产假(1)一般情况(顺产):98天(2)特殊情况①难产:增加15天;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子女期间的陪产假,目前没有国家统一要求,而是由各地的地方规定予以明确。3.
《条例》规定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日假期、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本文汇总的24类假期如下,大家可以划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查看: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社会活动假 20.独生子女护理假 21. 育儿假。
原标题:陪产假岂能沦为“纸上谈兵”?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劳动纠纷案例: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王某因休陪产假,被公司认定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