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秦都市报】本报讯(记者 谢斌)西安市未央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日前作出的判决给爱心人士们提了个醒,爱护动物虽是好事,但是也要采取措施避免救助的动物伤人,否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南京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不少小区里都有流浪猫、流浪狗,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问题,如果小区里的流浪动物咬伤了人,是应该自认倒霉还是找物业索赔呢?今年7月9日上午9点左右,黄先生到南京六合区某小区找朋友办事,下车步行时,莫名被一只狗咬伤了大腿。
男子好心收留了一条流浪犬,没想到该犬竟是当地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并且只养了两个月就出事了。近日,江苏邳州法院对一起烈性犬伤人案件作出判决,饲养人被判处承担并赔偿伤者各项损失4万余元。男子收养流浪犬 没想到在小区咬伤人2023年,李某收留了一只流浪犬。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李清清2021年9月,李某在自家屋后的地里干活,突然窜出3条狗向其咬去。李某经呼叫后得救,被送至重庆市城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疗费5697.69元,在城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射狂犬疫苗花去768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狗的人群和家庭日益增多,因遛狗不牵绳导致他人被咬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近日,月湖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案情简介桂某在鹰潭市月湖区某小区开店。
近年来,烈性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确保公众安全,司法解释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 司法解释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梁原 视频 刘帅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居民诉苦,遛狗不牵绳、流浪狗乱窜等现象给生活带来安全隐患。遇到流浪狗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流浪狗伤人责任归谁?就此,栏目记者采访律师进行解读。被流浪狗咬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近年来,狗伤人、犬吠扰民等问题屡见不鲜,尤其是流浪犬和未管理的宠物犬,给城市生活带来了不少困扰。如今,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提出的养犬新规,似乎给这个问题带来了一丝曙光,但究竟能否解决长期困扰社会的犬类管理问题,依然值得深思。
□丁家发如果宠物犬并没有直接与人接触,却导致他人遭到意外伤害,谁来担责?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无接触式宠物伤人”案件,狗主人被判决赔偿3.6万余元。(8月1日《工人日报》)宠物直接伤人需要承担责任,基本上没有多大的争议。
近日,上海市闵行法院再审改判引发舆论关注的“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元”一案,投喂者肖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体育用品公司作为羽毛球场馆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其安全保障义务,承担80%的赔偿责任。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一直是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流浪狗真的“无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