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微信公众号《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理解正文: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新残标》),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身体权纠纷等残疾等级的确定均适用该标准,意义重大,如今该标准发布征求意见稿,针对近几年司法鉴定实践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细化、补充了一些具体残情,下面针对部分常用条款分析其中的变化。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公安机关在处理时,往往会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伤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轻微伤构成犯罪吗?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诗林进行相关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