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维护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的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
新华社沈阳1月12日专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辽宁新增15种常见犯罪量刑指导,至此已对30种犯罪实行了量刑规范指导,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在辽宁省正逐步得到解决。
□法制网记者 韩宇1月1日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试行。今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详细介绍了实施细则(二)的有关情况。
1月1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将危险驾驶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滥用职权罪等15种犯罪纳入新的量刑规范。
针对有些专家学者对《意见》中的两处疑问,经专门联系《意见》起草者,其解释为:第一,《意见》三中的“重大坦白”,是指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坦白,因为这种情形的坦白显著不同于一般的坦白,应给予较大程度的从宽。
导语: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为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和量刑建议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量刑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通知的形式联合印发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并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全面实施。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日前,封面新闻记者从劫案被告李绪义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该案二审有望于8月9日上午在营口开庭。与押运员宋某某、刘某某,携款员席某某、白某某到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分行调款人民币3500万元,其间,李绪义伺机从该行工作人员处索取了塑料胶带。
为加强辽宁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审判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辽宁高院开展了第三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从全省法院评选出36名审判业务专家,并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为审判专家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
来源:智豪律师事务所抢夺罪数额标准:抢劫罪数额巨大标准:地区数额巨大标准参考依据北京6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天津6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重庆6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贵州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