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 侵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吗?案情简介原告张甲、张乙、张丙诉称:张某(原告父亲)与王某(原告母亲)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长女张甲、次女张乙、长子张丙。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赵丽静一对养母女,因家庭矛盾解除了收养关系。现在养母李女士(化姓)因病无钱医治,将曾经的养女小花(化名)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经法院调解,小花出于赡养义务,给予李女士一定经济补偿。
患病幼童的父母分居生活,父亲拒绝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因为父母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一方负担的抚养费从法律上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幼童还能起诉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吗?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法院最终支持了幼童的诉讼请求。
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是否有权请求其支付抚养费?近日,建始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婚内主张抚养费的纠纷案件。案情回顾杨某与龙某于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次年生育一子小松,后因感情淡化,自2020年9月开始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