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条令人瞠目结舌的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炸d,在河南洛阳的教育圈内引爆。7月初,一封匿名举报信如同一把尖刀,狠狠地刺破了某镇小学看似平静的表面,揭露了一段不为人知的龌龊关系。这场风波的主角,赫然是一位本该德高望重的校长和一名年轻貌美的女教师。
7月23日,“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冲上热搜。据福建第一帮帮团7月22日报道,在厦门某学校任教近5年的小陈老师称,自己在产假期间接到学校的考核通知,并被公示解聘。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称会批评学校,接着让他们把公示先撤掉。
咱再来说一个“不工作还得倒贴钱”的事儿。什么意思呢,女职工 怀孕 可以,但得分时间,时间错了,罚款,赔钱。我说的这个女职工,不是一般的企业员工,是学校的女教师。微博一位网友爆料称,自己是河南商丘一所民办学校的教师,因为学校没有产假,因此 怀孕 就意味着辞职。
首先感谢今日头条给我的机会,让我可以继续发挥余热,也非常感谢您对小编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继续创作的动力![谢谢][谢谢][谢谢]网络配图近日,河南省伊川县的教育系统迎来了一场风波。事情的起因是,一封寄往伊川县教体局的匿名举报信被公之于众。
学校没有产假,因此“怀孕意味着辞职”。更奇葩的是,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2月26日,河南商丘尚博学校校长刘柱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
“全面二孩是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面对这一政策,学校也有师资短缺的忧虑。但是学校应当支持选择生二胎的女教师,并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与她们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鼓励她们错峰生育,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家璇女职工怀孕后就被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雇,是合法解雇,还是被故意“找茬”?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了一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在一起案例中,一名女教师在孕期遭学校解雇。
学校没有产假,因此“怀孕意味着辞职”。更奇葩的是,河南商丘尚博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
最近这段日子,小编看到了不少教师带病坚守岗位的新闻。他们用自己的坚守点亮了讲台、诠释了师爱,人们将“最美教师”、“令人感动”等等美好的字眼用在这些可敬可佩的老师身上!不过,也有人提出了质疑:有健康的教师,才有健康的教育,“要想教育健康,就不宜过多宣扬教师‘带病坚守’”。
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 。谁会想到,以上内容会出现在商丘尚博学校的招聘合同中。2月26日,该校校长刘柱向媒体证实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