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乔宇)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一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案情简介邻水居民刘某与唐某原系夫妻关系,2009年11月生育小刘,2010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刘由母亲唐某抚养并承担所有费用。离婚后,唐某将小刘带回娘家独自抚养。2012年4月,唐某外出务工,将小刘交由其父母照看。
近期,荥阳市人民法院。崔庙人民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红丽全面调查案件前因后果,查阅离婚案件卷宗,分析双方纠纷发生的原因:离婚时考虑到父亲王某工作和收入稳定,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故法院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直接抚养;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能变更吗?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但在离婚过程中,孩子也是最容易受伤害的一方。如果夫妻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协商一致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此后,未直接抚养的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则案例。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该项规定要求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处理抚养权的首要原则依然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因为种种原因,与爱人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别急,15个法律要点助你理解,孩子抚养问题一起来看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