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61号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
作为一名灵活就业者,可不可以选择只缴纳职工医保呢?其实灵活就业者在选择缴纳医保的过程中,那么确实是有很大的一个自主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我可以选择缴纳,当然也可以选择不缴纳,这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现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跑腿员等“新兴”工作应运而生,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能够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就业。新就业形态也已逐渐成为缓解就业总量压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1月7日,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非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南海网8月15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徐梦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继续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
自2025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8073元,缴费比例由6.8%调整为6%,月缴费金额为484.38元。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须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