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森林警察大队“爱鸟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刑法修正案”严禁食用、猎捕、买卖野生动物法律知识,全力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起到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效果,在辖区内形成了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9月,秋季候鸟迁徙,不过,总有一些野生动物“掉队”或发生意外。连日来,我区多地公安民警接连救助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雀鹰、金雕、普通夜鹰‧‧‧‧‧‧这些野生保护动物,模样呆萌,可爱极了。快来围观吧!9月13日,阿克苏市公安局民警救助一只苍鹰。通讯员 李婕摄“我家飞来一只老鹰。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6月5日讯(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徐滨)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4日上午,天气晴好,位于涵江区三江口镇的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一场与众不同的巡回审判在这里进行,当天的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还特引入了法庭教育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