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发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1988年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什么区别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同时废止。 那么印花税法与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本篇文章主要讲解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实施后,相较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几项变化,包括对印花税纳税人的重新定义、新增境外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印花税计税依据重新明确、并特别强调税基中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印花税税目和税率的增减、调整变化,印花税纳税期限的调整、以及纳税人如何选择印花税纳税申报时间,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