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友薛女士通过《直播大交通》栏目热线咨询:公司的车因为涉案在2014年—2016年被山东某法院查封,今年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时被告知依然是查封的状态,说需要法院工作人员拿相关手续前往吕梁市车管所进行车辆解封,薛女士和法院沟通,法院又说车辆2016年后是自动解封,他们是按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的。
在现实中,执行法官想要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就是在系统中动动手指的事,但对被执行人来说,一次错误的查封,常常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大家可能会觉得发现了被错误查封,叫执行局解封不就行了吗?但在实践中,被执行人想要解除查封,往往比登天都要难!
在民事诉讼中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案件已经脱离了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当事人申请续封或解封时,应当向哪一家法院提出,例如,保全措施是一审法院作出的,现案件已经上诉到二审法院,或一审结案后,案件正在上诉途中,二审尚未受理;
近日,申请执行人贵州某科技公司代理人在芙蓉区法院办理领取手续时,对执行法官发出如上感慨。原来,贵州某科技公司与湖南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贵州省遵义仲裁委作出生效仲裁调解书后,湖南某公司没有按期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约300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通讯员 许念 曹书馨 向玲8月下旬,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民二庭快速审结一起标的额1000余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企业信守承诺履行调解协议,法院迅速制作解除账号冻结的裁定书,化解了纠纷。
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某建工集团负责人来到陈仓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鲜红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执行局法官孙武军手中,感谢执行法官公正高效执结了这起矛盾激烈、涉案金额高的案件,感谢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主动作为给民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