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朋友圈被领导点赞成认定加班证据#的话题冲上热搜。这个话题显然触发了众多打工人的情感共鸣,引发热议。微信截图可以作为加班证据吗?有法律效力吗?据上海市总工会12月10日消息,法院处理了一起以领导点赞朋友圈证明加班事实的劳动纠纷案。
原标题:规范“隐形加班”,为劳动权益护航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将下班后利用网络软件付出的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休息时间“碎片式”工作算不算加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碎片式工作”案例。案件中的公司经常在下班后组织开会、周末安排培训,频繁“碎片式工作”却没有劳动报酬。最终,法院支持了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判决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周聪日前,一则“员工痛批强制加班”的消息在网上传播。网传截图显示,在某企业软件开发事业部的群内,由于领导要求员工清明节加班,员工陈某将过去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发部门同事的共鸣。
“月薪5000元却拥有46个工作群”话题冲上热搜日前,“月薪5000元却拥有46个工作群”的话题冲上热搜,引起网友共鸣。在互联网时代,即时通信工具打破了工作的时间和空间界限,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一条讯息,打工人马上就要投入工作,这种工作方式被网友戏称为“随地大小班”。
不久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碎片式加班的案件。一家公司的营运总监称,公司常在下班后组织开会,周末还会安排参加培训,让员工频繁碎片式加班却不发加班费。法院最终判决开会、培训属于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1.2万余元。“这周的班就加到这里了!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本报通讯员 甄艺艺今年的“两高”报告中首次出现“隐形加班”“离线休息权”等提法。“隐形加班”劳动争议案也入选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该案系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首次对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进行隐形加班提出相关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