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的《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房屋市政工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防、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