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中央明确了要全面取消参保户籍限制。但当提到社保,许多人可能感到困惑的是:在没有固定工作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为自己缴纳社保呢?上面这些网友的评论,核心点在于他们认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一千三太多了,停了才是大聪明”。
来源:经济日报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自由职业者、全职宝妈、离职过渡人员、无业人员为了自己参保或者防止社保中断,把社保关系“挂靠”在熟人公司或花钱找机构代缴社保。专家表示,这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来参保的做法看似便利,却是骗取参保资格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严重。
专家解读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农村居民外出灵活就业能均等享受当地公共服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近日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原标题:国家医保局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引题)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医保的户籍限制(主题)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丹青)针对近期有群众反映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缴费,影响其医保权益保障的问题,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疗保障权益维护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高达约3.76亿人。放开这一群体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不仅能够更好保障其劳动权益,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定调后,今天(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原标题:灵活就业人员持居住证可办理(引题)取消户籍限制,就业地能参加医保(主题)可参加职工医保,也可参加居民医保(副题)人民日报记者孙秀艳、邵玉姿、罗阳奇、张文豪、张云河国家医保局1月7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劳动者医保权益维护工作,明确各地要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放开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明确提出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国家发改委宣布,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什么意思呢?就是你是一个湖南人,在广东送外卖,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公司帮你买社保。但你自己想买社保呢?又被户籍限制了,在广东买不了灵活社保。而且,这些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很大一部分并不是专职送外卖的,而是临时一边找工作,一边送外卖。
3月9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民生主题记者会,邀请民政部部长陆治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就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住房、卫生健康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近年来,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外卖、网约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开辟了灵活就业的新路径。这不仅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还为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女性劳动者在平台经济就业时面临的社会保障缺失问题愈发突出,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