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大小事,有我来帮忙!汽车以旧换新,这几年热度很高国家商务部统计去年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超过290万辆带动汽车销售9300亿2023年沈阳也推出了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沈阳的金先生就是前年换的新车可他现在有点着急因为他的补贴还没到账?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赵秀琳 通讯员 方新兵 陈蕤)9月24日,记者获悉,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湖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包含:补贴范围、实施期限、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2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烟台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利国介绍有五种情形的车辆不享受本补贴政策。1.自2024年6月1日后转让至烟台市的;2.
近期,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交通运输局、泰安市商务局联合印发《泰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奖补方案》(泰环境函〔2024〕77号),统筹利用省、市、县财政奖补手段,鼓励车主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今天(10号)发布消息,为满足车主以旧换新需求,北京市调整国四及以下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将补贴适用时间延长到今年底,同时扩大补贴范围,报废国四排放标准微型、轻型、中型货车也可申领政府补贴。
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促进我市道路货运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近日,网友任先生在“天眼问政”栏目咨询,自己9月23日通过以旧换新政策置换了一台新车,于11月13日提交补助申请并通过审核。但补助迟迟未下发,想询问省补资金多久可以到账?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贵州省商务厅并收到回复。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通讯员 李芸近日,福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圆满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工作。记者获悉,2024年,福州全市共报废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620辆,兑现补贴资金3634.
中新网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吕少威)为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北京市交通委17日联合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组织召开北京市国四货车报废更新政策宣贯培训和产品推介会,以进一步解读相关政策,提醒北京市道路货运企业把控报废更新时点,促进道路货运企业与货车生产厂商的产品需求
记者日前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正式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旨在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推动公路货运行业绿色转型,为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老旧营运货车指的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包括国一、国二和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老司机们注意了,近期江苏全面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根据最新规定,适用“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有所放宽,最早可回溯至2024年3月7日。此次补贴对象有三大类:一是老旧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二是报废并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三是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0日电 (记者李博)为满足车主以旧换新需求,今年12月9日,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延长补贴适用时间、扩大补贴惠及范围,进一步加大推动全市国四及以下排放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力度。
“上周才提交的申请,这周就拿到了补贴,没想到这么快!”领到补贴的绵阳三台县车主侯先生说。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截至11月8日,绵阳市首批老旧营运货车和公交车提前报废补贴已全部发放到车主手中,累计兑付金额达到141.8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以及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
【来源:云上酒泉】肃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货车司机:根据《甘肃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目前,肃州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自2024年12月14日0时起,暂停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告广大营运货车经营者:为贯彻落实部省有关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等4部委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24)21号〕(附件1),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