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卖房人小胡(化名)将自己的房屋信息公布在某房产交易平台上,某房屋中介公司销售小敏(化名)看到信息后联系小胡并相约洽谈房屋出售事宜,小敏承诺向小胡每月支付租金600元,以“以租代售”的方式代理销售该房,并将房屋出售信息在58同城置顶广告宣传、发布抖音视频主推销售。
4月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绵阳市住建委为了解到,为进一步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绵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通知》显示,4月15日起将正式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
现在由于房产中介过多,很多卖房者“不堪其扰”,遂和某家中介签所谓的“独家房源”,来换取清净。所谓的“独家房源”又称“速销房”、“签赔房”是房产中介们同行之间竞争带来的产物,是指卖家在售房时,将房源独家委托给一家中介代理销售,而某些中介在与房主沟通时,往往以诚意金、销售期限、销售价格等理由说服房主签署独家委托代理协议。
当事人与房屋中介就房屋独家委托代理一事达成合意,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协议应得到恪守履行。当事人通过案外方中介机构将系争房屋转让给他人,已违反委托协议的约定,应向房屋中介返还1,000元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他们会跟卖家约定比如房子三个月帮你们卖出去,然后中介公司会打比如3000块钱到卖家银行卡里,他们的业务员带一组客户过来看一次比如卖家就从那3000块里拿出50块奖励带看的业务员,用他们行业的话说这是员工激励奖金,这样他们的业务员带客户过来看房子才会有积极,实则是一种带看房子的套路。
卖房要不要签独家委托?签了还能通过别的中介卖房吗?“满五唯一免个税”,唯一究竟是省内还是市内的房子?针对付款的违约约定,究竟该写在三方合同还是居间合同?今时今日,广州市二手房交易已占房地产交易的半边天。每一项交易背后,可能都有不同情形的雷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踩中。
市民刘先生委托一家房地产包销公司(以下统称“某包销公司”)卖房,该公司不仅允诺卖高价,并承诺空置期每个月还支付租金。然而,他发现不仅房子迟迟未售出,签的包销合同也存在“猫腻”,提出解约竟反被要求赔偿高额违约金。刘先生怀疑自己被“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