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大致也就是在近十年前开始极个别所看到了这个市场,基于执行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权益人的一个痛点,而且绝大多数律所不愿意做这块,因为执行工作并不是说只要律师写一份申请书交上去就了事儿了,执行程序规范到的和实务当中所体现的完全是不一样的,执行工作往往不能独立完成,需要的是团队的共同协作,大致分工就是这样:案源审计的检索——中枢控制系统的统筹指挥——执行组——执行员——非律人员。
如果在以上各种措施中,执行申请人,被执行申请人有异议或者案外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那么怎么来提异议,这个时候就需要审理,这个执行法官就不能审理了,这一类的异议是由负责执行审查类的法官来处理,这就涉及到立案,开庭,听证,收集证据,陈述,哪个环节有问题,你就有可能败诉,这类的如果没有律师或者没有执行律师参与,败诉的可能性就大。
作者:王超单位: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作者简介:王超律师,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叡駦执行律师团队负责人,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北海仲裁委仲裁员,高级工程师,经济师,国家一级建造师,专利代理师。主要业务领域:建设工程,执行业务,知识产权。如图片侵权请联系删除执行难,难于上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