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网今天发布消息称,出台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于3月16日起由住建部和公安部废止,这意味着出租车行政管理两套办法“并存”时代的终结。业内普遍认为,该办法的废止将为出租车行业改革和合法网约车的推出铺平道路。
楚天金报讯图为:江城的出租汽车市场将迎来变化(资料图)□本报记者张吉晴昨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一则信息引起了外界的热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宣布从即日起,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诸多会员单位,在网约车主业之外,大多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甚至多数会员单位均开展网约车租赁业务,与该项行政立法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经分会组织会员单位及相关专家研究,认为作为部门规章层级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在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特别建议暂缓出台。
此次被废止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自1998年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的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的规章。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近几年,这项规章中的一些具体规定,显得“不合时宜”。其中,关于“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被看做是“份子钱”产生的源头之一,受到争议。
昨日,昆明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汽车租赁的管理服务。《办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为租赁车辆办理相应的保险险种,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等级评定,保持租赁车辆技术及车辆定位装置状况完好。
中国吉林网3月21日讯(记者 王小野)3月21日,住建部、公安部联合发文,宣布从即日起,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什么推动着它的废除?它的哪些条款又曾引起争议?新版办法出台前,法规空白期又该如何过渡?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日电(人民政协网记者 汪俞佳)“2015年以来,以滴滴出行等新型网络预约车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交通”新业态迅猛发展,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居民的打车难、出行难问题,为社会创造了数百万个兼职或专职工作岗位,但也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带
正在街头运营的出租车□记者田园文洪波摄影本报讯期待已久的新版出租车管理办法越来越近了!昨日上午,住建部联合公安部发文,宣布从即日起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也意味着旧的出租车“份子钱”制度也失去了依据。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2日讯 昨日,住建部官网发布消 息称,《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 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 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 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 月 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约车内参讯(文/彭小伟)租赁性质的车辆将退出上海网约车舞台,上海主管部门公布了具体时间表。12月9日,上海交通主管部门向租转网试点公司发布通知。2024年12月31日前,试点租赁公司需要为符合要求的存量及新增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能力核查”。
A07版据住建部官网3月21日消息,日前,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3月16日起,中国自1998年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已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