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因员工自身原因未使用的年假能视为自动放弃吗?王蕊蕊参与制定的《员工手册》第二章第11条第6条第项年假部分第3)规定“在合同期内,员工当年度没有使用完成的年假可以带转至下一个年度,并须在下一个合同年度内使用完毕。如因员工自身原因未能使用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今年,该公司准备给这些员工统一结算未休年休假补偿,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但是有部分劳动者由于个人原因或者单位工作安排,当年度无法休假,对此法律专门规定,对于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安排法定年休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的情况并不少见。庭审中,劳动者往往提出,相关的休假资料、工资发放记录由用人单位保存,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劳动者休了年假。
我于2011年入职,到2022年6月1日离职,在江苏南京一家广告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近11年。在职期间公司从未安排我享受年休假,近日公司因疫情效益不好,以我不接受安排的工作为由,公司发出书面警告,将我由原来的网络维护岗位调换到与专业领域不相适应的运营一线岗位,并将工作时长从每周5天调整到每周6天,增加了我的工作压力,导致我被迫离职。
原标题:年休假未休=白白浪费?别被清零误导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友婷年假不休,年底“清零”?临近年底,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假。一些企业却规定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将职工未休年假视作自动放弃,一次性清零,引发了争议。年休假年底能否清零?年休假休不休,谁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