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广东华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汇保理公司出具侨金备字收益权第4号接受备案通知书,载明本次备案发行规模总金额3500万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以认购协议中约定为准。
转自:民商事裁判规则 作者:李舒 唐青林 赵跃文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各设区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商业保理公司:为做好陕西省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