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1月14日,来蓉务工人员高某军来电咨询称,去年以来他在某项目工地务工,平时劳务公司只预支生活费,工资年底结清。高某军想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针对高某军的问题,记者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允知律师事务所邓文博律师进行咨询。
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赵德刚 记者 朱鼎兆)欠钱不还成老赖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但是记者从淮安市中院1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淮安市洪泽区一男子为了不做老赖,也为了让申请执行人身体受伤心不再寒,在法院从中协助下,他到其亲戚企业打工,一次性预支10年50万元
给农民工预支工资,其中有一部分是餐票。这一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的现象,如今在武汉市极少数工地上仍然存在。(3月27日《楚天都市报》)饱受诟病的“代金券”,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居然蔓延到建筑工地上来了。当然,受到侵害的并非是建设单位,也并非是建筑企业,而是那些身处劳动一线的农民工。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16日讯(陈晓婷)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多方了解、积极调解,我们的血汗钱就拿不回来了。”拿到工资的杨某贵等6名河南籍农民工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握着大溪司法所所长伊婷的手不停地道谢。
这种:张夫辰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王某于2014年初与某私企老板达成口头就职协议, 私企老板答应王某的待遇为年薪25万元。2014年3月1日, 王某正式到该私企公司上班担任副总, 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