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扬子晚报紫牛问政栏目报道了短租客陈女士入住南京栖霞区中电颐和家园一套合租房,住了一个月,缴纳电费200元,怀疑“二房东”利用“powerbee”蜂电智能电表对她们电费加价,收黑心钱。经过扬子晚报报道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经过调解,其中两名女租客提前退房搬离,要回了押金。
租客小沈在洗澡时不幸触电身亡,出租屋房东、二房东、电热水器生产厂家、电表生产厂家被告上法庭,家属要求赔偿160万元。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020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沈在厦门某出租屋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不幸触电倒地。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小沈属触电死亡。
近段时间,一些地区因收取高价电费登上热搜。有的房东长期向租户收取每千瓦时1.5元,甚至更高的电费。由于租户所缴电费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正常标准,引发争议。甚至有租户称,“靠电费赚差价,是房东重要的收入来源”。违规电费加价行为,在我国转供电主体中较为普遍,应当引起重视。何为转供电?
近期,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电费加价问题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电费违规加价行为。9月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其中,番禺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加价收取电费,受到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高额水电费问题一直是广州城中村租户的“痛点”。今年以来,“城中村水电刺客”话题频上热搜。2023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