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今年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对商家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为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交通安全秩序,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规定,我市已于2022年5月3日正式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上牌活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请未预约的广大市民抓紧时间关注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选择“电动自行车预约”,进入“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系统”主页面,用户选择注册账号,通过输入手机号、短信认证,完成用户创建进行预约,按照要求上传电动车照片,选择就近网点办理,提交信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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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自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日前,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1日讯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
自2022年1月1日起,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中开展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工作,截至目前,电动两轮车登记上牌业务共发放临时过渡期号牌40455副,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号牌13224副,电动摩托车号牌22561副,但仍有许多群众不知道自己的车辆到底能不能上过渡期临时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