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9:30,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松介绍《威海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6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的暂行规定》 ,从规范经营场地、经营业态、经营规模和责任明晰等多个方面,出台十二条规定,为自建房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加强自建房经营活动的监管,提供可操作、可落实的基本遵循,以确保自建房经营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