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组成。所谓善良风俗,相当于社会公共道德,是指由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包括社会所普遍承认的伦理道德、某个区域社会所普遍存在的善良风俗两方面内容。
公序良俗,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所构成,在法律上称为不确定性概念,是由公共利益、社会道德等社会基本价值观所构成的,虽然这些社会基本价值观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是仍然凝聚了特定时期的社会基本共识,民法为了维护公序良俗,首先将公序良俗上升为基本原则,(参见《民法典》第8条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典》明确使用了公序良俗这一概念。最高院指导案例89号《“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本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相应法律解释,对是否违反“公序良俗”,从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是否有利于维护中华传统文化及伦理观念两个方面进行了阐释,裁判说理充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和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对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类案件具有明显的指导价值。
《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共出现8处,第8、10、143、153、979、1012、1015、1026条中都特别提到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应该遵守,如果违反公序良俗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将导致合同的无效,民事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原标题:讲好司法故事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案例中深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电梯劝烟猝死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等,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大小新闻客户端9月4日讯 近年来,“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要回吗?”之类的话题频频冲上热搜,“1314、520等具有特殊含义数额的转账,带有爱情的象征意义,属于一般赠与,完成后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的知识点,也开始逐渐为大众所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