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第31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包商银行行长助理刘鑫以“适应新生态、服务新经济、打造新金融”为主题,介绍了该行践行“互联网+”战略,适应数字经济和共享经济新趋势,在体制机制创新、经营模式转型等方面的情况。
2019年5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对其实行接管。整整18个月过去,终于迎来了结局的定调。昨天晚上,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史上首例!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因“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全额减记。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1月13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不再支付,包商银行已于11月12日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授权其在减记执行日进行债权注销登记操作。
包商银行的风险处置已经接近尾声,其二级资本债是否兑付也一直被市场关注。2020年11月13日,包商银行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关于对“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本金予以全额减记及累积应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
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拟于11月13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共计约5.86亿元不再支付。此次减记在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历史上,尚属首次。
3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7日作出“(2020)京01破27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截至2020年10月31日,包商银行净资产为-2055.16亿元,资产总额为4.47亿元,负债总额为2059.
大众报业·经济导报 2021-03-10 10:45:03 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经济导报记者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最新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于2021年2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包商银行破产。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公告称:经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报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月25日,蒙商银行正式对外营业,同一天,徽商银行四家异地分行也正式对外营业。记者注意到,5月23日,央行、银保监会官网均对外发布《关于延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称,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