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近年来,“主播带货”作为新生业态蓬勃发展,但因主播带货引起的各类纠纷也不断出现,比如签约主播销售额达不到预期、主播交纳保证金索要困难、带货商品质量货不对板等。如何处理?法院有判决。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网络主播成为新兴的热门职业,那么主播们属于“打工人”吗?他们与合作企业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4月10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
史上最长的“双十一”今天收尾啦!“宝子们,最后一波福利,快!上!车!”要想自家产品出圈,少不了网红主播的助攻。然而,并非每次带货,都能赚个盆满钵满,万一销量“翻车”,怎么办?爱美公司(化名)是珠海一家生产美容护肤产品的企业,主营产品是面膜。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乔然阅读提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短视频直播行业快速壮大。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俗称网红经纪运作公司)之间因签约合作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逐渐出现。实践中,因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签订的协议“五花八门”而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