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不一定非要本人回原籍办理,可以委托原籍相关的亲戚朋友办理,但随着各地公安户籍管理异地通办系统的开通,只要是联网的地方,开通异地联网通办的地方,只要是符合户口迁移落户条件的,不再需要本人回原籍办理。
6月13日,省公安厅举行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翁爱民介绍,目前,我省已实现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6类户口迁移事项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一站式办理。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南京市公安局5月11日印发《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如下:宁公发〔2024〕149号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分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市局研究制定《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皖新闻讯 "真没有想到,困扰我多年没户口办不了结婚证也无法领补助的难题终于解决了!"2月25日上午,定远县张桥镇街南村村民苏某眼含泪水激动地对大皖新闻记者说。定远警方与河南警方联手网上办公,仅一天时间就为当地一外省残疾女子办理户籍迁移,受到当事人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