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快累死了,烦死了,这个判下来我都无语了,他们说什么我就是什么,我认罪认罚,我反正怕坐牢。”辩护律师郑晓静告诉华商报记者:“这是《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把无证收购、销售人工繁育鹦鹉认定为不构犯罪的第一份判决,是全国首例。”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鹦鹉案件。2021年9月二审开庭审理,审判长:郭正奇法官,审判员:赵玲玲法官、曹鹏法官。一审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5年,许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庭审现场事件从许某某因贩卖国家濒危保护动物鹦鹉说起。
记者/李子建 编辑/于也2月28日早7点,王春翔送妻子王妹兰出门上班。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妹兰因非法收购、出售和尚鹦鹉,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南阳中院再审决定书。3月27日,河南南阳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决定对邹红喜等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进行再审。3月29日,邹红喜签收了这份再审决定书。在本案中,因交易一只和尚鹦鹉,作为卖家的邹红喜及中介、买家共三人一审被判有罪。
众所周知,在法院判决时,律师提供的证据起到决定性作用。近日,一位律师在一起涉及保护动物的案件中大放异彩。事件一一男子养了十几只鹦鹉,但被人举报称鹦鹉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买卖和饲养是违法的。事件二在调查期间,该男子承认事件的事实。一审时他被判处了五年的监禁。二审时,情况发生了转变。
一审尘埃落定,金华男子林先生因贩卖珍稀鹦鹉被判五年,众人皆叹“鸟事”难逃“法网”。然二审风云突变,辩护律师当庭质疑DNA证据,一句“照片岂能验DNA?”震惊四座,公诉人措手不及!网友热议如沸,神评论层出不穷:“看鹦鹉照片定罪?那我收藏熊猫海报,岂不得判无期?
一只和尚鹦鹉引发的刑案,已拉锯近四年。日前,河南南阳中院对该案开庭再审并当庭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发回邓州市法院重新审判。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邹红喜是南阳的一名中医,经营着一家诊所。
2016年,深圳男子王鹏向别人出售了6只自己饲养的鹦鹉,后经警方认定,其中两只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绿颊锥尾鹦鹉。后深圳宝安区法院以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王鹏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