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络小贷,监管层面曾不止一次表态,严禁贷款公司出现不合理收费及暴力催收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然而消费者在触碰网络小贷产品后,上述恶行却依旧频繁上演,近期,国美金融就遭到不少消费者关于上述行为的投诉。
借过网贷的朋友一般都知道,网贷多数都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利息的,而等额本息还款的年利率并不是真实的年利率,因为随着借款人的还款,本金在不断减少,利息却在不断增加,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真实年利率大概是名义年利率的2倍左右。
随着消费复苏,曾一度收敛的变相高利贷卷土重来。与此前依靠租赁、储值卡变相放贷不同,近期,担保系借贷平台势头渐盛。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平台表面年化利率在24%以下,实际利用担保费、会员费变相提高贷款成本,年化利率突破红线,高达40%~126%。
而针对金融担保费,因为担保公司性质的不一样,收费自然不一样,所以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依据法律进行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急需资金周转,贷款无疑是一个好办法,网络贷款快速便捷,成了不少人短时筹措资金的首选...网上贷款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地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一直到递交贷款申请,都可以在互联网上高效地完成。
中国网财经3月14日讯(记者 张明江) 上周(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啄木鸟投诉共收到有效投诉280则,投诉共涉及网络借贷、培训教育、社交媒体、购物平台、物业房产、物流运输及网络游戏等多个行业。
如此一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合同归于无效,关于利息的约定亦相应地归于无效,可视为没有利息。
“贷了10万元,服务费交了2.9万元!我怎么那么蠢,当时竟然信了他说的话。”四川成都的向女士向记者回想起自己被骗的经历,忍不住哽咽起来。遭遇助贷骗局,白白损失不少钱财的不止向女士。近日,有多名当事人向记者反映,自己遭遇了不良助贷公司的套路,被收取高额服务费。
又快过年,大家难免有急着用钱的时候,一搜索贷款,就被各种大大小小的网贷广告刷屏,甚至有接连不断的贷款营销电话和短信骚扰,需要注意的是,贷款操作一定要谨慎,尤其遇到一些山寨网贷App或者有境外来电称主动提供贷款,可千万要多留个心眼,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本报记者 郑瑜 北京报道优先审批、优先放款、提额机会……有头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正在大力推广旗下会员服务。借款领域会员制自2019年已经初露苗头,对借款人推出免审商品,购买商品后可以进行免审核现金借款,抑或是某些非持牌消费金融平台要求用户必须办理会员卡才可以提供借款撮合服务。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金融领域引发的消费不公平现象愈发引起关注,比如一些借贷产品涉及产品虚假宣传、息费不透明等问题,往往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由于金融消费者对一些金融缺乏常识认识,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而维权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除此之外,当他们什么都不敢提供的时候,负债的年轻人就会质问他们,自己和自己亲属好友、通讯录、通话记录等个人隐私信息的来源渠道,因为包括通讯录、通话记录这些属于与债务无关的公民个人信息,如果真的是银行或网贷平台提供的话,这无疑就是在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