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在具体涉及房屋拆迁时,自然也应该摒弃相关陋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加速,近年来,涉及侵犯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的纠纷呈现日益增长的态势,各级法院受案审理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主要表现为临近大城市的周边郊区农村、已经被城市规划界定为建成区的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出租收益、征地拆迁补偿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村委会和村民之间争议和矛盾较多。
#我要上头条# #湖南身边事# #湖南# #上门女婿#近日,湖南省湘阴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龙某原系贵州人,在外务工期间认识黄某确定恋爱关系。1998年,经黄某所在村委同意后,将户口迁到被告村民小组。
男子入赘女方做上门女婿,并将户口迁入女方所在的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被征用后,村小组开会决定其及子女无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引发纠纷诉至法院,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村小组支付原告王某及其子女征地补偿款40,083元。
当下房地产业全民关注,拆迁房更是牵动全家利益的一件大事情。浙江淳安的李女士和徐先生就因为老家的房屋拆迁,闹起了离婚。我不同,他过来就是把我当外人。李女士解释说,事情因拆迁而起,在拆迁分配这个问题上,她和丈夫徐先生的意见相左,夫妻感情一度降到了冰点。
烟台齐鲁网10月29日讯(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贺静静)近日,烟台男子刘明(化名)遇到一件麻烦事,因与前妻过不到一起不得已离婚,但是自己的户口却成了难题。入门女婿离婚后户口迁出成难题原来,刘明当年与前妻结婚时是在前妻的村里安家居住,以上门女婿的身份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到岳父户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