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娄底某小区19楼业主李女士(化名)向潇湘晨报反映,在未经她允许下,18楼的业主将空调外机安装在了她家的机位上。多次协商未果后,她将对方等起诉,要求拆除该外机,并赔偿相关损失约11万元。目前该外机已拆除,但对于法院判决赔偿3000元等,她表示不服,会继续上诉。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梅江区芹洋半岛一小区,却有两位邻居因空调机位产生了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梅州梅江法院今天(6月25日)通报称,已审结该案。向先生和黎先生分别是该小区某栋楼25、26层同户型房屋的业主,发生争议的空调机位位于25层主卧窗户上方,该位置可放两台空调外机。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住在硚口区美奇国际公寓的王女士反映,她这个邻居就很不友好,把原本属于她家里的空调机位,霸占了一个不说,还又在自家的外墙上安装了一个空调外机,这么一来,邻居家只要一开空调,热风就不断往王女士家里吹,导致王女士长期不敢开窗。
广州的夏日炎热且漫长,空调成为了大多市民家里的“必须单品”。然而就在两个多月前,家住广州增城某小区的小林还在为酷暑的来临而忧心忡忡,只因他家的空调外机位置已被别的业主占用,物业多次介入协调后均未能解决。眼看邻里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小林无奈只能求助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王义祥图为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马头人民法庭副庭长程真(右)与法官助理到当事人居住小区查看空调外机放置情况。 吴青宸 摄老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但是,邻里和睦需要相处的智慧和彼此的宽容,不然,产生矛盾后就有可能对簿公堂。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邱玲燕在公共天井处安装空调外机,并且正对着住户厨房窗户......近日,两邻里因空调外机位置一事闹得不可开交,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相邻权纠纷。邓某和程某为上下楼邻居关系,双方房屋均处装修阶段。
夏日炎炎全靠空调“续命”,连云港一居民原计划给新家安装空调,未承想共用的空调外机位被邻居占了大半,为空调外挂机寻个“容身之所”,多次找邻居协商,对方却拒不挪走,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会怎么判?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空调机位是用来摆放空调外机的区域,我们的房屋一般都会配备两到三个机位空间,每个空间大小不等,从而来满足不同房间空调安装的需求。小户型房屋可谓寸土寸金,一平米价格上万。如果我们空调用不了这么多,是不是可以加以改造充分利用呢?
前天记者来到该小区2楼业主虞女士家,站在南边阳台上,记者没有看到可以安装空调的地方,虞女士指着东侧的突出的中间户说,中间户阳台最西侧,可安装空调外机,开发商让两户安在一起,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我家安装得走进邻居家里,有些邻居觉得这地方是自己的,不让我们装,空调外机一上一下装,但中间没隔板,需要我们自己打,费用谁出?